部门名称 |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
事项名称 | 转院备案 |
服务对象 | 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 |
办理依据 | 1.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01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发布,2008年修订,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发布,2012年修正,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发布) 2.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穗府办〔2014〕47号) 3. 《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零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2〕61号) |
办理条件 |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本市统筹地区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院的。 病情需要指符合《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卫生部2011版)中市内转院转科制度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
办理程序 | 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简称《市内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医保)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 |
所需材料 | 1、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 2、医保卡或社保(市民)卡、近期病历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备查) |
联系方式 | 020-12345 |
手工办理方式 | |
受理部门 | 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 |
受理地点 | 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办理) |
受理时间 | 以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定的门诊时间为准 |
资料转递途径 | 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填写表格→定点医疗机构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信息录入 |
办理期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网上办理方式 | |
系统名称 | 无 |
链接地址 | 无 |
资料转递途径 | 无 |
办理期限 | 无 |
备注 | |
所需表格 |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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