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出广州条件:
1、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2、异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转出资料:
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
2、接收地的同意接收的证明;
3、接受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开户银行、开户户名和银行账号;
4、未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提供《通知书》。
三、转出流程说明: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原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一、待遇转入广州条件
1、广州市户籍;
2、暂停参保的失业人员在异地符合领取失业待遇;
3、要求将失业待遇转回户籍地领取。
二、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广州市户口簿;
3、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公章的失业保险待遇凭证。
三、转入流程说明
单位或个人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入手续即可。经审核同意转入的,由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同意接收证明交还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办理转出后携带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回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入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