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街道登记类居民”)
人员类别 |
户籍条件 |
年龄条件 |
其他条件 | |
未成年人 |
广州市城镇户籍(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南沙、萝岗、番禺、增城、花都城镇户籍,本市农场、蓝印户口) |
﹤18周岁 (当年8月31日前,下同) |
含入托儿童,非“在校学生” | |
非从业居民 |
男 |
18≤年龄﹤60 |
非“在校学生”、非从业、不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用人单位退休费、1-4级工伤待遇 | |
女 |
18≤年龄﹤55 | |||
老年居民 |
男 |
≥60周岁 |
未享受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用人单位退休费、1-4级工伤待遇 |
变更事项 |
携带材料 |
姓名 |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复印件一份 |
出生年月 | |
证件号码 |
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个人身份 |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
户口性质 |
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 |
其他资料变更 |
更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