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省属行业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现将第二批清理和调整的职业(工种)目录予以公布(附后),并提出如下要求,请按照执行:
一、实施步骤
(一)为确保新旧职业(工种)名称变更顺利过渡,
(二)
二、信息维护要求
(一)2015年5月25-26日,省鉴定中心将在二期鉴定业务系统中对本次调整的职业(工种)名称进行统一维护。
(二)5月27-31日,各市鉴定中心根据各市属鉴定所(站)的鉴定许可范围和调整后的职业(工种)名称,登陆二期鉴定业务系统的“参数维护”中的“鉴定所(站)信息维护”,对各市属鉴定所(站)的“鉴定工种信息”进行更新。未使用二期鉴定业务系统的地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做好系统的更新工作。
(三)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省中心联系。联系人:张宇020-83185190(报名咨询)、樊雅卷020-83305821(职业名称规范)、连杰020-83377496(考务管理)、郭权峰020-83372611(系统维护)。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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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二批需规范的职业(工种)名称目录及计划安排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