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2月31日之前
简介:广州公安提醒,凡市属十区群众户口簿首页户别栏尚未登记为“居民户口家庭户”或“居民户口集体户”的,请于12月31日前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前往户籍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户籍地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更换新的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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